各位申请人:
哈萨克斯坦将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ATA单证册制度,具体细则如下:
1. 哈萨克斯坦加入以下国际公约:《货物暂准进口公约》(即1990年6月26日通过的“伊斯坦布尔公约”)及其附约A(即《关于暂准免税进口单证的附约》)、附约B1(即《关于在展览会、交易会、会议及类似活动中供陈列或使用的货物的附约》)、附约B2(即《关于专业设备的附约》)、附约B3(即《关于集装箱、托盘、包装材料、样品等与商业活动有关的进口货物的附约》)、附约B5(即《关于进口的教育、科学或文化用品的附约》)、附约B6(即《关于旅游者个人物品和体育用品的附约》)、附约B7(即《关于旅游广告材料的附约》)、附约D(即《关于动物的附约》);
2. 不接受邮运的ATA单证册;
3. 接受过境的ATA单证册;
4. 接受无伴随货物的ATA单证册;
5. ATA单证册需要用英语填制,但海关可能要求提供货物清单的哈萨克语或俄语翻译件
6. 哈萨克斯坦的所有海关办公室都在办公时间受理ATA单证册相关事务。
特此通知。
2017年3月8日
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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